肆、繳費注意事項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、西醫部分負擔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基本部分負擔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本院層級別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門診部份負擔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急診部份負擔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經轉診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未經轉診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區域醫院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0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0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0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※下列情形門診基本部分負擔視同轉診(140元)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門、急診手術一個月內第一次回診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出院後一個月內第一次回診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生產後6週內第一次回診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※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,基本部分負擔為50元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門診藥品部分負擔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藥費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藥費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份負擔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藥費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藥費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部份負擔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元以下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1~2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~3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01~4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01~5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01~6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01~7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2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01~8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4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01~9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6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01~1,0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8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,000元以上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元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 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三)健保民眾屬下列情形者免繳部份負擔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.低收入戶:持健保卡上註記「福」字就醫者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.榮民或榮民遺眷之家戶代表:持健保卡上註記「榮」字就醫者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.三歲以下兒童就醫者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.重大傷病:持重大傷病卡就醫者且該次診療符合該重大傷病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.勞工被保險人因職業傷病就醫者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.分娩(生產)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.百歲人瑞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.預防保健:兒童健檢、成人預防保健、孕婦產檢、30歲以上子宮頸抹片檢查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.戒菸門診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二、本院醫病特約廠商,請於掛號/批價時出示證明文件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、退費: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一)先以自費身份就醫之健保病患於就醫日起7日內(不含假日)持原收據正本、健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保IC卡至1樓櫃台辦理。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先自費就醫之健保病患逢月底者,請配合儘量於月初2日內前來辦理退費。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|